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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能容 欠债出“效益” 先清源 防止新拖欠 国务院选定辽宁试点清理“三角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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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4
第2版(经济)
专栏:

  岂能容 欠债出“效益”
先清源 防止新拖欠
国务院选定辽宁试点清理“三角债”
据新华社沈阳7月4日电 (记者牟丰京)于2日结束的东北三省四市清欠会议上传出新信息:国务院已下更大决心,解决“三角债”前清后欠、越欠越多问题,并选定辽宁省为试点,采取5项强硬措施,治本清源,寻根解结。
辽宁省去年共清理“三角债”145亿元,相当于年初“三角债”总额的90.6%,但由于“三角债”前清后欠、边清边欠,到今年5月底,“三角债”总额反增加到260亿元,严重地影响了正常的经济运行。
李鹏总理最近指出:要把清理“三角债”作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突破口。主抓这项工作的朱镕基副总理指出,要批判那种欠债有理、欠债出效益的观点。本着这一精神,这次以辽宁为试点的清理“三角债”工作,将立足于治本清源,从解决“三角债”源头入手,下大力气防止新的拖欠,具体有5项措施:
一、基建、技改项目要坚持“先落实资金后开工建设”量力而行的原则,严禁背着资金缺口上项目、搞建设。对在建项目要进行清理,凡是产品滞销,没有市场的项目,一律停缓建。
二、千方百计筹集资金,解决财政的欠拨、欠退、欠补问题。辽宁省将动员全省过紧日子,全年行政管理费、会议费一律比上年压缩10%,严格控制小汽车的更新和购置。
三、狠抓产品结构调整,压库促销,认真贯彻国家产业、产品政策,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对边生产、边积压企业,关停整顿。
四、采取措施控制亏损。对一批长期经营管理不善,短期内无望扭转亏损的企业,勒令其停产整顿。对一些亏损大户重点帮扶,建立扭亏责任制。创造条件,支持扭亏有望企业搞好转化。
五、切实增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提高企业自有资金水平。所有企业都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将税后留利的10%—15%补充自有流动资金。
为保证落实以上措施,工商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和银行要认真整顿商品交易秩序和金融秩序,严格结算纪律。企业要严格履行经济合同,守信用,遵守商业道德。银行要公正办理结算,维护购销双方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结算纪律,监督并支持企业按期承付货款,对应付的逾期货款特别是有意拖欠的货款,银行要主动扣款和强行划款,并扣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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