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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广领导包案责任制 两年来重大案件基本查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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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山东推广领导包案责任制
 两年来重大案件基本查结
本报讯 本报记者贾建舟、新华社记者程德源报道:查处党内重大违纪案件,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的案件怎么办?山东的做法是,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分工包案责任制,定领导、定任务、定时间,一包到底。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之后,山东省各级纪委把查处党内违纪案件作为反腐倡廉的中心环节来抓,办案数量明显增加。但在查处涉及某些领导干部的案件时,常常遇到一些干扰和阻力,时常出现“立案难,调查难,处理难,处理领导干部更难”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山东省委明确提出,对涉及县以上领导干部的疑难案件,不仅要作为重点案件秉公查处,而且实行领导干部包案责任制。一是按照党风责任制和领导干部的业务分工,实行对口包案。谁负责哪方面工作,谁就负责包查发生在哪方面的案件;二是对那些涉及面宽、查处难度特别大的案件,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包查。
原日照市外贸局长秦玉奎玩忽职守一案,1987年7月立案后,查处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群众反应强烈。在此情况下,市委常委坚持原则,约法三章:坚决顶住说情风,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不管涉及什么人,一查到底,同时决定由市委书记王树文包案,使这起拖了两年之久的老大难案很快得以查结,秦玉奎受到刑事处分。据了解,自1989年以来,全省省、市(地)、县(市、区)三级共有1070名领导干部包案。目前已查结2024起,结案率为91.1%,其中处分市(地)级党员领导干部18人,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2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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