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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科技法律相结合 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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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6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经济科技法律相结合
 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经济、科技、法律相结合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这是最近由中国亚非发展交流协会主办的研讨会的主题。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法应根据生产关系的变革、社会的发展而制定。当科技成果作为意识形态的商品进入经济领域时,必然引起纠纷,需要法去追踪、调整。通过立法,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内部矛盾,把贸易竞争、科技交流纳入正常的市场渠道。蓝明良教授认为,从宏观决策上解决经济、科技、法律三结合的关系,是客观规律的要求,三者协调同步发展,才能促进科技尽快转化成生产力,保障科技市场的正常运转。
与会者认为,科技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表明,法律是发展科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杠杆和武器,没有法律,就没有科学的真正腾飞。国家科委法规司负责人段瑞春指出,电脑的发达,使计算机犯罪成为可能,需要法的防范处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需合同制保护,高科技发展,需集团企业与国家大力支持,这些科技运行机制必须通过立法规范化。当代科技发展迅速,要求科技立法不断拓宽范围,增加内容与之同步发展。 
 (6月24日《法制日报》曹建强 阎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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