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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白发”事业在我国蓬勃兴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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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7
第2版(经济)
专栏:

  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白发”事业在我国蓬勃兴起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廖原、黄其庄报道:被人称为“白发”事业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在祖国各地蓬勃兴起。到目前为止,已有2270多县(市)全民企业职工养老费用实行社会统筹,占全国县(市)总数的90%以上,参加统筹的职工5000多万人,退休职工1000万人。其中江西、福建、北京、上海、天津等实行了以省或直辖市为单位的社会统筹。江苏、广东、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等20多个省自治区全部市、县实行了社会统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养老费用以市、县为单位实行社会统筹的,也达1400多个市、县,占全国市、县总数的58%。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已初见成效。实行社会统筹后,建立了退休养老基金,退休职工的生活得到可靠保障。各企业都按社会平均比例交纳养老基金,从根本上解决了企业退休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给企业创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竞争条件,促进了劳动工资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许多专家、学者认为,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只是初步的,许多方面有待完善和发展。他们呼吁:必须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步伐,加大力度,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当前,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扩大养老保险范围,提高社会化程度。这是深化养老保险改革的关键所在。现行的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小,只在全民和大集体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人口只占全国总人口的20%左右。现在要抓紧扩大范围。从区域上来说,以县、市为单位的社会统筹只是初步的,浅层次的,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可采取逐步过渡、分步到位的办法,实行省级统筹,最后要实行全国统筹,以增强资金调剂功能和社会化程度,应付特殊情况。从所有制来说,要逐步实行城镇企业职工不分所有制和不分用工制度的养老保险统筹。目前,区县以下的小集体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者,以及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民的养老问题,正在试点,逐步实施。
——实行个人缴纳少量的养老保险金制度。这是深化养老保险改革的重点之一。1986年后,我国在劳动合同制职工中实行了个人缴纳少量养老保险金制度。江西、广东两省通过试点,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了这种办法,为深化养老保险改革带了一个好头。个人缴纳少量养老金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有利于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险意识,鼓励职工关心、参与和监督社会养老保险管理。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这是法定的,在各类企业中强制推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这是对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具有半强制性;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劳动者自愿投保,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优惠。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在保证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体现不同经济效益的企业,职工享受不同的养老保险待遇,大大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建议尽快立法。国家尽快立法,建立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全国性的社会保险机构统一管理和支付,以保证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
——加强管理,统一领导。建议成立事业性的社会养老保险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和法制原则,加强管理,解决一些地方多头管理、关系不顺的问题,推动这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养老保险基金是参加养老保险者的“血汗钱”、“活命钱”,要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或挪作他用。        
       (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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