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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达成和平解决国家危机新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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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8
第7版(国际)
专栏:

  南达成和平解决国家危机新协议
本报贝尔格莱德7月8日电 记者严正报道:在欧共体代表团斡旋下,参加布里俄尼岛谈判的南斯拉夫联邦领导人、斯洛文尼亚共和国代表团以及塞尔维亚、克罗地亚的代表今天凌晨达成和平解决南斯拉夫危机的新协议。
这项协议包括4项原则:一、只有南斯拉夫各族人民才能决定自己的未来;二、必须立即就南未来的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无先决条件的谈判;三、南联邦主席团对南武装力量拥有充分权力;四、各方都要保持克制,避免采取任何单方面行动。
协议还规定,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境内的南边境通道由斯洛文尼亚共和国警察按照南斯拉夫联邦法令进行管理,所得关税仍归南斯拉夫联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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