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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追认张国富烈士为模范人民警察的命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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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12
第3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追认张国富烈士为模范人民警察的命令
张国富同志,男,三十三岁,浙江省浦江县人,贫农出身,工人成分,重庆市解放后,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安局郊区四分局任治安警。三年来,张国富同志一贯忠于人民警察职守,工作积极,学习努力,遵守纪律,并能密切联系群众,深得当地群众爱戴。今年六月二日下午五时许,张国富同志沿成渝铁路去某地工作,当列车急驰临近时,为抢救一濒临危难的儿童王钰鑫脱险而壮烈牺牲。
张国富同志热爱人民的自我牺牲的英勇模范行为,充分表现了人民警察在共产党、毛主席的教育培养下所具有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贵品质,是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体人民警察的榜样。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特决定追认张国富烈士为模范人民警察,并在其殉职所在地建立纪念碑,以志不朽。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张国富同志为人民服务的自我牺牲的英勇模范事迹,在人民警察中开展一个学习运动,学习张国富同志忠心耿耿、一贯忠于职守,为人民服务的革命精神和一个人民警察应具有的高贵品质。
部长 罗瑞卿
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编者按:模范人民警察张国富舍身抢救儿童王钰鑫的英勇模范事迹及其生前工作情况,已载于本年七月十六日本报读者来信专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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