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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违法违纪建房领导是关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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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8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清理违法违纪建房领导是关键
本报记者 龚金星
前不久,从读者来信中获悉山西省清理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为了了解个究竟,记者前往进行了调查。从了解的情况看,要做好这项清除“马路上的腐败”行为的工作,关键在领导的决心。
(一)
据山西省有关部门统计,近几年,全省违法违纪建私房的党政干部有3.6万人,其中,地、市(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863人。全省违反规定多占住房的党政干部2.1万多人,其中,地、市(厅局)级干部232人,县、处级干部1772人。
这些违法违纪建私房的干部中,有的人为占有好的宅基地,弄虚作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有的人为筹措资金,以身试法,挪用公款公物,侵吞国家、集体、个人资财,甚至收受贿赂;有的为超标准占住房,不惜滥用职权。
面对这些耗资达十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独家小楼小院及空锁房,群众气愤地说这是“摆在马路上的腐败现象”。
去年6月,山西省委作出决定,把清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党政干部违法乱纪建私房、违反规定多占住房的问题,作为惩治腐败、廉洁政治、密切党群关系的大事来抓。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到今年2月底,全省共收回空锁房和干部多占的住房1.2万余间,收缴各种罚款1602万元,拆除各种违法建房15.8万平方米,清理还耕土地1918余亩。在这次清理出来的违法违纪建私房和违反规定多占住房的干部中有153人受到党纪处分,90人受政纪处分,34人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
清房工作,不是一件容易事。山西省的这次清房工作,是下了大决心,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展开的。有关同志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一些做法:
省委领导重视。清房伊始,正赶上全省县级领导班子换届。一些新上任的县委书记、县长怕捅这个马蜂窝。有的讲:“抓了清房,伤了感情,生前选票少,死后花圈少。”清房工作一度进展很不顺利。去年8月下旬,当时的省委副书记王茂林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亲自拟了一份传真电报发至各地、市,要求各地、市主要领导人认真解决好县委书记、县长的思想顾虑。
一把尺子办事。这次清房工作一提出,省委、省政府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7个文件,明确政策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严格按政策办事,不搞变通,一把尺子办事。如,芮城县兽药厂厂长,1989年在本厂家属区占地1.2亩,耗资8.3万元,一排建起4座两层小楼,建筑面积达847.7平方米。对这位厂长的住房进行清理时,遇到了这样的难题:这位厂长在70年代初,拆了自己的私房建工厂,把一个“三块石头一口锅”的蒸馏水车间,发展成为现在拥有固定资产130万元,上缴利税50多万元的县骨干企业。他先后被评为省、地劳动模范。对这样的有功之臣怎么办?县委坚持不能以功代过,没收了他违法占用的两处宅基地及其建筑物,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此案一处理,在群众中产生强烈反响。许多人说,过去,政策只管戴“毡帽的”,不管戴“官帽的”,大家很反感;这次清房一把尺子办事,一视同仁,不讲情面,大家服气。
突破典型案件。在这次清房中,山西省首先突破那些被称为“旗杆户”的典型案件。比如,太谷县北洸乡14名干部,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好地建房。群众多次反映,有关部门也不断过问,但就是解决不了,成了老大难。这次清房工作开始后,省清房办负责同志多次前往处理,在地委和县委的支持下,终于将这批非法建筑的房屋拆除,所占土地恢复原状,退还农民。又如,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采取弄虚作假手段非法超占0.61亩土地,违反城建规划建私房7间,把县博物馆的通行道路堵得严严实实。这样有职有权的人物,过去没人敢惹。这次清房中,有关方面紧密配合,迅速查清问题,很快拆除他所建私房。一批“旗杆户”的处理,鼓舞了广大群众,弘扬了正气,震慑了违法违纪者,有力推动了全省的清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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