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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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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9
第5版(经济专页)
专栏: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与改革
农业部部长 刘中一
七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决议》,提出了农业发展新的目标和任务。现就今后5至10年内农业发展与改革的几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一、继续稳定和逐步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
农村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在坚持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家庭承包引入集体经济大格局的一种双层经营体制。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这一重大改革是成功的。但是,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我们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块过于零散,给生产、管理带来不便;人口、劳动力变动频繁,对土地承包的牵动很大……妥善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农业生产继续向新的水平迈进,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活跃,是农村深化改革的目的和任务。
党中央、国务院在分析总结了全国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作出如下判断,“通过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集体经济找到了适应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的新的经营形式。这种经营体制,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一定要作为农村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加以完善。”
讲稳定,就是既要稳定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又要稳定以家庭经营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讲完善,既要完善集体对承包户的责任制、合同管理,协调好权责利关系,更要积极地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优越性发挥出来。近几年,各地在稳定和完善方面已作了有效的探索和实践,共同的特点是从服务入手,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性服务,包括各级政府、各部门举办的服务,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户之间开展的服务等,逐步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我国农业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变,社会化服务还将从单项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由产中服务扩展到产前供给、产中应用、产后加工、储存、销售等系列化服务。这方面的工作若开展得好,就能使集体经营的优越性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结合起来,推动农业生产建设和农村经济顺利发展。
二、解决流通问题是深化改革、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稳定发展的突出课题。
运用经济杠杆、政策法规、行政组织管理以及思想政治教育等多种措施,使计划指导、市场运行尽可能地符合客观经济规律,最大限度地限制或避免市场机制中的盲目性,这是我们所拥有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问题在于,要实现有效的宏观调控,把计划经济的优越性与市场调节的灵活性恰当地结合起来,是一项艰难、复杂的综合性工作,需要精心组织,积极、谨慎从事。搞活农产品流通、搞活农村经济,不是简单地“放开”就能解决问题的。
近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采取积极措施,有步骤地理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的内部比价关系和工农产品比价关系,努力缩小“剪刀差”,减少中央和地方的财政补贴。同时,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使国营商业、集体经销和农民个体经销都活跃起来。
要加强国营商业系统的活力,充分发挥其作为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和商品“蓄水池”的调节作用。为此,必须解决国营商业经营大宗农产品“政策性亏损”的问题、流通资金高利率问题和流通设施问题。同时,商业部门内部存在的商品流转费用过高的问题也应逐步解决。作为搞活流通的一个重要方面,储运设施实属至关重要。对此而付出的投入,不能挤掉。
在国营商业系统掌握了大宗农产品经营主动权的情况下,放手发展集体经销和个体贩运将会起到有益的补充作用。
农民在交纳赋税、完成国家定购任务之后,一切产品都应允许进行加工或销售,使农民作为商品生产者直接进入增值加工和流通领域,以求得利益分配的合理化。
搞活流通,包括了商业、物价、金融、财政、工商行政管理等诸方面,既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整个国民经济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改进和加强宏观经济调控。
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搞好宏观调控十分重要。“以农业为基础”,加强社会化服务建设,搞活流通,沟通城乡交流,等等,都需要在国家计划中作出具体安排。要科学运用各项经济调控手段,创造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经济环境,增强农业发展的活力和自身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一)农业投入。开辟农业投入的渠道,组织和吸引各方面的财力,是增加农业投入的一个基本思路。
中央对农业的投入可以发挥重大作用。一是通过调整中央计划、财政投资结构,增加农业投资,既可以逐步改变基础产业薄弱的状况,又能体现集中财力、物力办几件大事的精神,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二是对农业带有全局性影响的建设项目,例如农业的物质、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中央作为辅助投入,可以起到投资导向作用,集中地方各级和社会各方面的财力、物力,增加投入的强度。
地方要更多地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同时坚持“以工补农”、“以工建农”和群众集资、投劳等多种形式,筹措农业建设资金。此外,通过多种形式,采取优惠政策吸收外资。
(二)价格。要本着等价交换的原则,逐步理顺价格体系,包括农产品比价关系、工农产品比价关系、购销差价关系,还要逐步形成合理的批零差价、季节差价和地区差价。
合理地、统筹安排购销价格,扭转购销倒挂的不正常状况。
在调整农产品价格的同时,要改善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严格控制价格上涨幅度。对农用工业企业要有支持性的改革措施。
在粮、棉、油等主要农产品仍然实行国家定购的情况下,逐步建立省、区、市之间相对稳定的调拨关系,制定相应政策,保护调出地区的生产积极性。
(三)信贷。国家在确定信贷总规模计划时,在调整基本建设投资和消费基金规模时,应加强对农业的信贷支持,特别是要增加对开发性农业建设和农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贷款。农贷利率要适当低于社会平均利率,还款时间要适当放宽。
(四)风险保障体系。农业是一个风险性较大的产业,既要承担自然灾害方面的风险,又要承担市场产需关系波动的风险。中国农业又是一个基础脆弱的产业,经受不起重大风险的打击。为此,应当建立一个由政府直接控制的风险保障安全体系,以弥补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调节丰歉年的经济收益,缓解市场供求波动。
去年,国家成立了粮食专项储备局,建立了粮食专项储备制度,按保护价收购了大批农民待售的商品粮,对缓解粮食卖难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后,专项储备应逐步从粮食扩展到其它有关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除了中央建立风险保障制度外,地方也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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