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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部紧急增拨救灾物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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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0
第2版(经济)
专栏:

  物资部紧急增拨救灾物资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程万泉、本报记者刘桂莲)从物资部获悉:到7月10日,物资部为抗洪救灾紧急增拨救灾物资价值约5000万元。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指示,物资部迅速调拨物资支援抗洪救灾。到7月10日止,物资部向安徽、江苏等9个受洪涝灾害的省市自治区调拨钢材16000吨,木材11100立方米,水泥25000吨以及油毡、玻璃、铜、铝、载重汽车、北京吉普车、裸铝线、钢芯铝绞线、铜芯电缆等大批物资。其中对受灾最严重的安徽和江苏省,已先后各安排了四批救灾物资。
为了做好抗洪救灾工作,物资部对全国各地物资部门提出5点要求:一、对各地要求的救灾物资,要随到随签,不能耽误一秒钟。二、各部门要打破常规,一切为抗洪救灾一线开绿灯,物资调拨的各个环节不能耽搁。三、部长值班室昼夜值班,要把救灾物资作为特急件办理。四、救灾物资不能挪用。五、各系统内各公司、仓库进行一次检查,领导干部实行昼夜值班制度,对玩忽职守者,各公司经理有权当场处理。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已向各地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储运公司对抗洪救灾物资只要有当地政府调令,就立即调拨装运,一切手续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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