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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五结合 攀登新阶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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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1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搞好五结合 攀登新阶梯
烟台日报社 王永福
1990年烟台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28‰,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34‰,分别比全国低6.78个千分点和7.05个千分点,多次被评为全省和全国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进入90年代,烟台市又在深化计划生育工作上做文章,创造出实行“五个结合”的新经验。
坚持政策指导与法制措施相结合。烟台市首先加强计划生育的政策导向,努力搞好有关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认识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提高责任感。同时把计划生育纳入法制的轨道。全市普遍实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各级人民法院受理计划生育案件。近两年,全市共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制学习班800多期,法院受理计划生育案件200余起,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的依法管理。
坚持基层组织建设与基础管理相结合。实现孕前型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开展的客观要求,全市统一规定,每个行政村设计划生育专职主任,计划生育统计、基础知识辅导、避孕药具管理三大员,每30名育龄妇女组成一个活动小组,设组长一人。同时还强化超前服务,把孕前型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全市广泛开展了滚动升级达标活动,目前全市已有65%的村进入了孕前型管理阶段。
坚持行政、经济手段与发展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相结合。烟台市在实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齐抓共管管理格局的同时,各地努力壮大集体经济,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把兴办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合作医疗等当成一件大事来抓。全市儿童入园入托率达80%以上;90%以上的乡镇建起了敬老院,五保老人入院率达60%;近70%的村恢复了合作医疗制度,享受合作医疗的农民达300多万。
坚持控制人口数量与提高人口素质相结合。烟台市切实把优生优育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列入各级“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优生优育知识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每个县市区建立1至2个优生优育示范乡镇;在各县市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普遍建立优生优育咨询门诊。
坚持目标管理与责任约束相结合。近几年来,烟台市逐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责任约束制度。一是落实考核奖惩制度。每年年初,市、县、乡、村逐级签订人口目标责任书,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表彰先进,批评后进,奖罚兑现。去年市政府拿出10万元奖励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同时通报批评了一个市,处罚了六个乡镇,其中一个镇的党委书记被降了一级工资,并调离工作岗位。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三是推行与大包干相适应的家庭计划生育控制机制。两种生产、两种计划、两种责任一起落实到户,使生育政策、生育计划和节育措施控制到家庭。目前全市已有70%的农民家庭实行了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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