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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刊登的文章应简炼明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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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报纸刊登的文章应简炼明了
编辑同志:为增强宣传效果,报纸上的文章,必须写得简炼、明了。要求文字简炼明了,并不是以长短为标准。有些长文章如八月六日新华社播发的“苏南区丹阳县城乡物产交流大会调查报告”,虽然长至三、四千字,但既不噜囌,条理又极分明,读者喜欢看。可是有些报纸刊登的长文章,因为内容重复,就显得很不简炼。例如八月九日江西日报刊登的“南昌市城乡物资交流大会的伟大成就和经验”一文,其主要内容是:大会收获、主要经验、几点意见。这本来用三、四千字就可以说明的,可是作者拉杂地写了近七千字。为什么写的这样长呢?主要是作者没有很好的组织材料,精炼语言,而编者也没有给予必要的删改。例如该文第一部分的第三、四两节,同是说私营工商业提高了经营的信心,却没有综合在一起;其中有些材料并和第二部分中的第一节重复。有的问题,只用很少的话就可以说明的,却说了很多话。这样的文章,很难吸引读者的兴趣,因而减低了报纸的宣传效果。有些同志说:
“长篇大论看不懂,看了后面,忘了前面。”我希望各报注意这个问题。 吴述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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