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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部署稳定灾区物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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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物价局部署稳定灾区物价
本报讯 7月12日,国家物价局向各地物价部门发出通知,要求洪涝灾区的各级物价部门依靠当地政府,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粮食议价和市价,防止出现暴涨;千方百计稳住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控制城市副食品价格特别是蔬菜价格的上涨。要加强受灾地区的物价监督检查,对趁洪涝灾害之机,哄抬物价,造谣生事者,依法严肃处理。目前尚未遭灾的地区,也要密切注意市场物价动向,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切实稳定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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