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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农业人口中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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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13
第2版()
专栏:答记者问

关于计算农业人口中的几个问题
问:享受人民助学金待遇的学生,是否能在家中计算农业人口?
答:一九五○年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农业人口的计算,按填造农业税清册时农户的实有农业人口计。其不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得不计;但革命军人和供给制工作人员,得在其家计入农业人口。……”高等学校学生享受人民助学金待遇,膳宿由校方供给,非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一般不得在本人家中计算农业人口。但上述系一般性的规定,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还有若干补充规定;同时因高等学校学生的助学金有多有少,中等学校中还有半公费待遇,因此,对这一问题,须依当地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办理。
问:供给制干部被调到高等学校学习时,是否能在家中扣除免税额?
答:供给制干部被调到高等学校学习,系属于在职干部调训性质。原在家扣除免税额者,可以继续在家扣除免税额。
问:供给制男女干部结婚后,女方的免税额应在何方扣除?
答:供给制男女干部结婚后,女方的免税额,应依照女方本人的意见,在夫家或母家扣除;并应由其服务机关正式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无正式通知者,得依习惯在夫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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