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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检查开封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纪华所处理过的婚姻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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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1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应检查开封人民法院审判员张纪华所处理过的婚姻案
编辑同志: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法院女审判员张纪华,自参加法院工作后,不肯学习,不接受批评,并有严重的错误思想,不依照婚姻法办案。妇女李文华自被迫和杜买成结婚后,一直过着痛苦的生活。今年,李文华向开封市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张纪华竟认为杜买成“是个农民”,“花了一百二十元现洋不容易”,所以不准李文华离婚。在其他一些妇女受虐待、被打伤的案件中,张纪华也只是当作单纯的离婚案处理,对侵犯妇女人权的犯罪行为,不问不理。她还说:“打三拳两掌没关系”。“三反”运动时,同志们对张纪华的这种思想,曾经提出批评,但她却说:“我是共产党员,我不能无原则地接受意见。”她的态度很蛮横,她的所谓“原则”就是拒绝批评。她的错误思想还发展到干涉她妹妹张纪英的婚姻自由。她妹妹是她的孩子的褓姆,和法警老翟同志恋爱,但她却威胁说:“你要跟老翟,我另找褓姆,我也不是你姐姐!”
(因老翟“地位”低)张纪英气得哭着向别的同志说:“我姐姐的婚姻是自由的,她为啥不让我自由呢!”又有同志向张纪华提意见时,她说:“这是家务!”
现在正进行司法改革运动,我们建议领导上对张纪华所处理过的婚姻案件详细检查,并希望张纪华同志彻底反省,改正错误。
开封市人民法院通讯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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