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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画报”社萧武生不应该破坏婚姻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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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1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吉安画报”社萧武生不应该破坏婚姻法
编辑同志:江西吉水县云庄村妇女孙桂英,十七岁,丈夫萧炎益三十五岁,两人感情不好,因此她决心请求离婚。十一月十二日,“吉安画报”社工作员萧武生来到村中,知道孙桂英要离婚的事以后,便私自设了“公堂”,威风凛凛地“审问”孙桂英,恐吓孙桂英说:“你要离婚,就送你到法院带脚镣手铐,看你离婚不离婚!”孙桂英被吓得面如土色。有的妇女则说:“再不合适的婚姻也不要想离了。”萧武生对当地干部们说:“今后你们要宣传婚姻法,就是破坏政府法令,要检讨。”他还要当地妇女主任许大女和副乡长刘洪文“检讨”。萧武生身为“吉安画报”社的工作人员,不但不宣传贯彻婚姻法,反而从中阻挠破坏,这是不能容忍的。我建议该社负责同志加以检查。并请人民政府及时依法处理孙桂英的婚姻问题。 毛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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