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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芝罘区法院挽救失足少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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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烟台芝罘区法院挽救失足少年
本报讯 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三年来判处的七十五名少年刑事罪犯,至今没有一例重新犯罪。区政府和法院还积极创造条件,使全区有就学或就业条件的刑满释放少年均得到妥善安置。        
  (吕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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