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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运动使布特哈旗人民法院改变了面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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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1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司法改革运动使布特哈旗人民法院改变了面貌
编辑同志:内蒙古布特哈旗人民法院,自成立以来一贯有着旧法观点和“坐堂问案”、“不告不理”等旧司法作风。经过司法改革运动,这些情况基本上被肃清了。司法改革运动中,该院除了清理拖延未决的案件和纠正过去对某些案件的错误处理外,还组成若干工作小组轮流“背小包袱”(带案件材料)下乡清理积案。第一次下乡工作的小组依靠群众,经过个别访问、漫谈、讨论等,在几天内就处理了十三个案件,并了解了许多问题。有的老乡反映:“这回好啦!法院上咱们门来办事啦!”或说:“过去打官司,先要看干部脸,现在有啥说啥,真解决问题。”当工作小组到边区努图克时,发现一件早就应该判决离婚的案子,但过去法院不让离,以致双方都痛苦,劳动不起劲。这次检查后,给他们判离了。老乡反映:“这样才对呀!不然他俩蹩扭一辈子。”又有一对蒙族青年男女自动要求结婚,但村干部不按婚姻法办事,阻止他俩结婚,并且说他俩“腐化”,要“处理”他俩。这一次,工作小组在该村详细讲解了婚姻法,有关村干部作了检讨,他俩圆满地结婚了。通过这样的处理问题,法院和群众的关系密切起来了。当工作小组离开该村时,老乡们都说:“你们可要常来呵!”工作小组的干部们在下乡工作中,受到了实际的教育,现在工作更积极、热情了。书记员任守信说:“过去我怕下乡,今后要我干啥我干啥。”学习审判员王正普刚下乡工作回来,知道有一件离婚案须及时处理,他毫不犹豫地要求由他去办。第二天一早,他便冒着大雪到一百多里地外去处理那离婚案。这是布特哈旗人民法院的新气象,也是老乡们感到“这真是人民法院”的原因。彭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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