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阅读
  • 0回复

日本前驻华大使撰文指出 日本应重视与中国合作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7
第7版(国际)
专栏:在外国报刊上

  日本前驻华大使撰文指出
 日本应重视与中国合作
日本《读卖》月刊7月号刊登日本前驻华大使中江要介撰写的一篇题为《论日中两国20年来的相互理解》文章,摘要如下:
文章说,明年秋天将迎来日中邦交正常化20周年。在思考今后日中关系应有的状态时,回顾当初日中实现邦交正常化时的情景以及其后20年的历程不仅有意义,而且有必要。
日中两国于1972年9月29日发表联合声明,恢复了外交关系,两国关系从此恢复正常。日中关系正常化意味着什么?我认为这个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1、结束了日中两国之间的战争状态,实现了邦交正常化;2、明确了双方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3、中国放弃了对日本的赔偿要求,日本痛感自己在对华战争中的责任,并表示深刻反省;4、两国确认尽管社会制度不同,但应建立和平友好关系。
随后日中两国又于1978年8月签订了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社会主义的中国与资本主义的日本相互确认要让两国之间的和平友好关系世世代代发展下去,这在世界上大概是没有先例的。可以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文章指出,关于中日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但应建立和平友好关系的问题,在最近20年日中关系发展的过程中留下了种种教训。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事件。当时大量夸张的报道和遍布世界的电视画面,后来逐渐被证明实际上有许多失实之处。
日本舆论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基本原因在于日本方面忘记了中国与日本社会制度根本不同这一点。不仅仅是日本,以美国、法国、英国为主的发达国家也是以中国具有、或者说应该具有同欧美发达国家相同的价值观为前提进行判断的,因而也犯了相同的大错误。
文章说,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事件上单方面大谈人权问题的日本、美国和欧洲人倒是有必要进行深刻反省。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在充分认识这种历史背景及社会体制差异的基础上,考虑应该向中国提供什么样的援助与合作。应该说,谴责和制裁中国有百害而无一利。
文章认为,在过去的近百年中,中国人民是日本殖民主义和军国主义的受害者,日本不仅不能丧失分担中国人民痛苦的“良心”,而且必须十分谦虚。
只要不丧失这种“良心”,就能超越不同的社会体制建立和平友好关系。
文章最后指出,可以肯定,没有日中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亚洲的和平、稳定与繁荣就无从谈起。日中两国不应忘记,“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日中联合声明)。因此,日本政府应该极其重视与中国合作的问题,思考对策,并拿出勇气同中国进行富有成效的对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