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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机制 增强活力 四川推出搞活大中企业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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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8
第1版(要闻)
专栏:

  转变机制 增强活力
 四川推出搞活大中企业措施
本报成都7月18日电记者罗茂城报道:四川省针对目前大中型企业存在的问题,最近推出27条旨在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措施。
针对大中型企业普遍存在着自主权不落实、负担重、留利少、后劲不足等严重问题,省里规定凡对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生产发展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企业法》赋予企业的自主权要真正落实到企业;凡与搞活企业规定相抵触的,要坚决修改或废止;凡截留的权限必须还给企业。缩减指令性计划,扩大自销比例。指令性生产和调拨计划要相应提供计划内主要原燃材料、能源、运输等必备条件。对不能按计划保证供应企业所需主要原燃材料的,企业有权相应增加自销比例。凡实行国家定价的产品,因计划内主要原燃材料不能保证供应,计划又难以调减的,企业可按价格管理权限申报调整价格。不按合同计划调拨的产品,允许生产企业自行定价和销售。企业按照生产特点和实际需要,有权自行确定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擅自要求企业对口设置机构和人员配备比例以及机构规格,更不得以此作为达标、升级的依据。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从1991年开始可提高1—2个百分点。
同时,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企业厂长、党委书记可以分设,也可以由一人兼任。企业中层行政干部,由厂长提名或党委推荐,经协商由厂长决定任免。进一步改革人事制度,打破干部、工人界限择优选拔。进一步改革劳动制度,继续实行优化劳动组合,搞活用工制度。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大胆试行各种能较好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分配方式,拉开分配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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