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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互会为何解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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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18
第6版(国际)
专栏:

  经互会为何解散
陆南泉
6月28日,在布达佩斯召开的经互会第46次会议上,9个成员国代表签署了解散经互会的议定书。它规定,90天后经互会章程和1985年签署的“华沙公约”失效,届时经互会解散。
经互会的全称是经济互助委员会,1949年1月在莫斯科成立,是一个在苏联和东欧各国间进行经济合作的国际性经济组织。
40多年来,经互会在推动成员国间经济、贸易、生产、技术、金融等各个领域的合作上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促进成员国经济稳定增长、增强经济实力、建立一些新的经济部门、提高科技水平、扩大贸易关系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然而,40多年的实践中,也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长期来成员国间的经贸关系,主要由各国政府首先加以规定,严重忽视了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作用的存在。在确定商品价格时,既不反映各国国内价格水平,也不反映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结果是企业只能在不计成本、不考虑价格、不实行经济核算的情况下,被动地接受国家下达的出口任务,从而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其次是,经互会的经贸活动,局限于成员国内部,脱离世界经济、技术的发展,从而严重阻碍了各国经济国际化的进程。此外,苏联与东欧国家,都面临在科技进步基础上把经济转向集约化轨道的任务,需要吸收外资、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的管理经验。经互会原有机制无力完成面临的任务。
上述弊端,早引起成员国的关注和议论。东欧各国认识到,一个国家离开了国际市场的竞争,必将导致本国经济的长期落后。苏联则认为,经互会内部易货贸易和以脱离世界市场价格的转帐卢布进行结算,使苏蒙受很大损失,背上了沉重包袱。因此,都要求改组经互会。但如何改组,长期来意见分歧。今年1月经互会执委会第134次会议,决定就解散经互会和成立新的国际经济合作组织,召开经互会第46次首脑会议。但成员国在建立新的合作组织问题上仍有严重分歧,虽经不断磋商,未能统一看法。6月28日召开的经互会第46次会议,作出了解散经互会组织的决定。
经互会组织的解散,并不意味原成员国间长期形成的经贸关系就此结束。东欧一些国家“重返欧洲”,把经济关系的重点转向西方,但是,想用发展与西方经济关系来取代原经互会成员国之间关系的愿望短期内难以实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拥有4亿消费者的原经互会市场,对东欧各国来说,仍是重要的。此外,苏东国家形成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有明显的互补性,短期内不可能改变。至于贸易上长期来形成的相互依赖性则更为明显。东欧对原料和燃料的需要,主要靠从苏联进口。这种历史形成的经贸关系,如突然中断,对双方都会带来困难。
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经贸关系滑坡趋势已难以扭转,但苏联东欧经贸关系不会完全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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