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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对虾捕捞有明确规定:9月10日方可凭证捕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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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22
第2版(经济)
专栏:

  渤海对虾捕捞有明确规定:9月10日方可凭证捕捞
新华社石家庄7月21日电 (记者屈维英、通讯员顾曰涛)7月17日至19日,农业部黄渤海区渔政局在河北省秦皇岛市召开会议,要求各地渔政部门把今年秋汛生产纳入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轨道,保证今年捕虾生产的顺利进行。
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执法守法意识。秋汛到来之前,渤海沿岸渔政部门,要向广大渔民进一步宣传《渔业法》,以及农业部新颁布的《渤海区渔业资源繁殖保护规定》。
严格对虾开捕期。国务院规定9月10日为秋汛对虾开捕期,任何人不得违犯。对违犯开捕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决不手软。
认真执行许可证制度,坚持凭证捕虾。
严禁拖网违规作业。
强化监督管理,维护好秋汛生产秩序。今年将设立渤海秋汛管理总指挥部。并抽调一批渔政船负责渤海三湾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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