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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农业的必由之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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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2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振兴农业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对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改革做了科学的总结,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振兴我国农业,指明了工作的方向,展现出光辉的前景。《决定》是个纲领性的文件,《决定》的贯彻落实,必将使我国农村出现一个新的局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正确之路。我们找到这样一条正确道路是很不容易的,这是经过长期艰苦探索得到的丰硕成果。
我国是一个与“农”字紧密相连的大国。农村占国土的绝大部分,农民占国民的绝大多数,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们党历来重视农村、重视农民、重视农业。农民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首要问题。毛泽东同志在这方面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正确地处理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党又领导农民不断进行了新的探索,有许多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教训。
几千年来,我国农村一直是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济,这种经营方式不但不能使农民摆脱贫困、摆脱剥削,而且还会不断产生两极分化,产生新的贫困、新的剥削。解放后,党领导农民推翻封建剥削制度,并进而搞集体化,实行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个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也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过分集中,以及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压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如何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为长期困扰我们而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的大问题。
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使这个多年的难题迎刃而解,这是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正是由于坚持并不断完善了这一基本政策,最近十多年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农民生活改善最明显的时期,农副产品市场供应最丰富的时期。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有力地支持了城市的改革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力地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之所以有如此巨大的威力,是因为在公有制的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户经营,既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精耕细作的积极性,又防止出现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农户承包经营,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经营层次,它不是分田单干,也不是大家在一起吃大锅饭。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成功的,是符合社会主义方向,符合中国的国情的,必须稳定,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家庭经营,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经营层次,但并不是唯一的层次。有些事情,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这就必须有集体经营这个重要的层次。乡镇工业,是农村的希望所在。没有乡镇工业的发展,农业现代化不可能实现。乡镇企业可以为农业提供资金、技术、装备,又能容纳农村大量的劳动力。农村经济的发展,尤其农业生产的发展,需要有多方面的社会服务,这不是一家一户,有些也不是一个单位、一个地区能够承担的。经济是一个有机的整体。逐步地建立起完整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村、为农民提供各方面的服务,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服务业,国家要办,个人也可以办,但主要的要靠集体去办。今后农村要继续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一方面为农业服务,一方面壮大集体经济的力量。社会主义农业,是建立在集体经济不断发展的基础之上的。对集体经营这个层次,必须有足够的重视。
发展集体经济,决不是“归大堆”,而是靠集体经济自身的积累。有些事情可以群众集资办,但决不能搞“一平二调”,不能强迫命令。
我们的国家很大,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不论办什么事都不能搞一刀切,千篇一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主要的形式,但不是唯一的形式,要允许其它形式的存在。没有区别,就没有政策,搞一种模式,靠一声命令,无论如何也是搞不好的。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原则,是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要启发群众的自觉,尊重群众的意愿,要按实际情况办事。
《决定》指出:“必须继续稳定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不断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是农业振兴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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