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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捐款应开给收据 捐赠办将发结算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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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26
第1版(要闻)
专栏:

  救灾捐款应开给收据
 捐赠办将发结算通告
新华社北京七月二十六日电 民政部接收救灾捐赠办公室今天就最近许多单位和个人不断来信来电询问通过银行、邮局寄给民政部的救灾捐款是否收到,是否开给收据发出通告。
通告说,单位和个人通过银行、邮局寄给民政部的救灾捐款,件数太多,工作量很大。我们正与银行、邮局等单位抓紧办理登记、收款和结算等工作,并将一一开给收据和发给感谢信。结算完毕以后,将发出结算通告,其间望捐赠者暂不要来电来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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