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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胎生育成因的微观与宏观透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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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28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人口与计划生育

  多胎生育成因的微观与宏观透视
北京农业大学 程贵铭
据1988年全国2‰生育率抽样调查表明,县属乡1980—1987年的总和生育率为2.84,这说明农村大部分育龄妇女生了3个孩子。这种情况如若继续下去,将会给我国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更加严重的困难。
    农村多胎生育成因的微观探源
历史上,中国农村特有的社会经济结构和落后的生产方式,形成了农民以血缘家庭利益为导向的生育动机和生育观念。它突出地表现在农民对生育孩子的数量和性别的选择上要考虑两方面的因素,首先是家庭现实的经济利益,其次是家庭香火的延续。
传统的农村家庭,既是生活单位,又是生产单位,从家庭的直接利益出发,人们的生育动机首先表现为以增加劳动力为中心的家庭经济利益。经营方式的变革与生产方式的相对落后,强化了家庭对劳动力的需求欲望。由于男女在体力和生理方面的差异,农民认为多生一个男孩就等于多一个生产要素。从现实生活中,农民也看到劳力多的土地多,致富快,于是多要儿子就成为他们生育行为的最佳选择。
传统的中国农村家庭一直保持着传宗接代的生育观念也同家庭制度有关。历史上,我国农村的家庭制度是父系制,有儿子继承家产就象征着死后生命的延续。再加上在农村不同宗族的社会冲突中,往往是男子多的占优势,为了扩大宗族的势力也需要多生男孩。
大量的事实说明,生育率的变动同妇女文化程度的高低成负相关,因为妇女文化程度高就往往会推迟初婚年龄,也比较容易克服“传宗接代”的封建残余思想和掌握科学节育方法,而我国农村妇女却正好相反,由于文化素质的普遍低下,使广大的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农村妇女陷入早婚——早育——多育,越穷越生的怪圈。
    农村多胎生育成因的宏观考察
造成农村多胎生育的社会原因首先表现在农民为了获得晚年养老的稳定和安全,不得不把希望寄托在子女身上,作出了“养儿防老”的生育抉择。
其次,近年来农村基层组织功能的失衡,行政控制能力的减弱,使相当多地方的计划生育处于失控状态,再加上某些政策上的失误,更加重了多胎生育情况的发生,如有些地方在土地承包中按人口平均的做法实际上等于鼓励农民多生育。
第三,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后,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其中主要是妇女。按照社会学的观点,一般说,生育率的变动同妇女就业率的变化成负相关。近年来,由于大量妇女处于无事可做,使不少妇女自觉不自觉地加入到了生育大军的行列。
    农村人口再生产的整体优化对策
农村人口数量的控制和质量的提高是一项十分复杂的人力资源系统工程。解决农村的人口问题,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必须以战略的眼光把眼前与长远,治表与治本,控制数量、提高质量和优化结构结合起来通盘考虑。要改变那种就计划生育抓计划生育的做法,把计划生育放到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去,建立人口——经济——社会综合考虑的管理体系,要逐步从单一的生育节制转向对人口数量、质量、分布和结构的综合管理;从以行政手段为主,转向行政手段和利益导向相结合;从直接干预婚育行为,转向解决妇女的劳动就业和促成生育观念的转变,为此,建议采取如下几项措施:
1、强化科学技术在农村生产中的作用,改变落后的生产方式,诱导农民把对人力资源投资的重点转向智力投资。
2、发展和完善农村社会化养老制度,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弱化“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
3、大力发展农村基础教育,加强对农民现代意识的开发,不断提高他们的精神素质。
4、强化行政控制,加强对农村的人口管理。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恢复和强化基层组织对农村社会包括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控制职能。
5、制定优生法,建立对晚婚夫妇的奖励制度。实行以经济手段鼓励晚育,杜绝近亲结婚,提倡适龄生育,建立婚前检查制度,限制先天不足基因携带者生育,以提高整个民族素质。
6、广开就业门路,解决农村妇女的劳动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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