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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农民负担要下决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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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减轻农民负担要下决心
4月份,我们深入金湖县官塘乡红岗村,调查农民负担情况,寻求减轻农民负担的对策。
1990年,红岗村农民人均各项负担(含代办费)总和为190.82元,扣除生产性代办费111.39元,农民的实际负担为79.43元,另外生产代办费的水费(人均高达61.30元,亩均为29.52元)中,有20%是以水费为名的社会性摊派。这样,全村人均负担就达到91.69元,占1989年人均纯收入的14%。
红岗村农民负担过重,首先,重在“一次性”教育集资上。去年,按上级的规定,红岗村农民在合同外,一次上交教育集资费1.924万元,人均达20元,占去年人均负担的22.2%,占社会性筹款总额的37.99%。第二,重在水利筹款上。去年,红岗村在修筑金马路(县级工程)时,一次摊派人均就达30元;此外,还有人均7.79元的县大河工、桥涵配套费,人均1.28元的水资源费。几项合计,人均筹款达39.25元。第三,重在合同外筹款。红岗村由于地处丘陵,种水稻都靠电灌,水费本来就很高,再加上项目转移,使本来居高不下的水费越涨越高,“水分”也越来越大。据了解,凡是村里的费用没处出的,村干部都将它“摊”到水费中了,如订报刊费、人口普查费、选举费等。第四,重在电力设施整修、更新与车船管理费上。1990年该村用于供电线路整修与电力设施更新的费用,人平均就达4.56元,车船管理费人均高达6.12元(主要是手扶拖拉机的管理费),这两项共占社会性筹款的20.3%。
红岗村1988年、1990年每年人均负担总额分别是52.34元、91.69元,1988年与1990年相比,增长速度为73.86%。该村1988年、1990年人均纯收入分别为602元、646元,增长速度为7.3%,农民人均负担增长的速度是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的10.1倍。
由于负担过重,带来了许多消极现象,突出地表现在农民不愿卖粮。一些农民失去了种粮的积极性,将承包地抛荒,仅红岗村去年抛荒耕地就达184亩。
在调查中,我们切身感受到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已超出了“经济”的范畴。正视这个问题,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对此,各级领导干部应引起高度的重视,应以对人民和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决心去解决它。
              江苏淮阴市 钱武军 吉文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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