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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磷化工总厂滥发钱物者被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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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2
第4版(要闻)
专栏:

  个旧磷化工总厂滥发钱物者被查处
本报昆明12月20日电 记者任维东报道:云南省个旧市磷化工总厂在企业评选升级等活动中严重违反财政法纪、滥发钱物,有关责任者近日受到查处。
经省、州、市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联合调查,该厂从1988年5月至1990年12月,3年中违反财经纪律金额为201万元,其中漏缴各种税收就达101万元,被诈骗74万元。
在此期间,该厂在评选省级先进企业、晋升国家二级企业等项达标、验收及其他经济活动中,原厂长郭邦旺、原副厂长兼厂科协代主席丁树祥等人,利用职权,将总厂的资金和收入共计28.29万元,转移到厂科协等部门,采取截留收入、套取现金、巧立名目、弄虚作假等手段,滥发钱物,从中截留私分。
该厂有关责任者分别受到处理。主要责任者、原个旧磷化工总厂厂长郭邦旺,被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原副厂长丁树祥受到留党察看2年、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省化工厅设备企业管理处处长张健池被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职。其他9人也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对滥发的24.63万元现金,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清退其中的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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