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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状元”——记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审判员鞠志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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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2
第5版(国内政治专页)
专栏:法官风貌

  办案“状元”
——记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审判员鞠志强
郭培华 于伟明
鞠志强的法官经历不足4年,却在两年前就成了河北省邯郸市法院系统知名的办案“状元”。他年年被评为“文明法官”,1988年荣立三等功,1990年荣立二等功,还被团市委评为“学雷锋十佳青年”。
“二包公”
今年5月,鞠志强审理一起强奸、流氓团伙案,阅卷时发现8名案犯中有2名未追究任何责任。他写出退卷提纲,将案卷退回主管部门。可从第二天起,就陆续有七八个人找他说情,试图免予对二犯的处理。这天,他的一个非常要好的老同学,不知被谁找来了。在小鞠办公室,老同学先是劝他:“只要你别吭声就过去了。”后又拿出2000元钱,说要请请刑庭的弟兄们。小鞠回答很干脆:“那不行,怎能让这2人逍遥法外?”晚上,那位老同学又将2000元送到小鞠家中,说:“你们买点汽油,维修汽车用吧,就算赞助你们了。”小鞠笑着说:“你想叫俺犯罪吗?”小鞠一边热情招待,一边劝对方:“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是我要和哪个人过不去。”两人谈了一个多小时,对方见小鞠不留一点余地,才无可奈何“收了兵”。那两名案犯,则被公安机关依法作了处理。
这样的案,小鞠办了多起,于是,他以“铁”出了名,有人称他为“二包公”。
一等于三
自1987年2月鞠志强调入刑庭到今年11月,他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96件,占全院总案的1/3。其中大案、要案、疑难案件占全区刑事案件的75%。分管刑庭工作的谢德河副院长说:“鞠志强每年都是一人干三人的活儿。”
1988年盛夏,邯棉三厂老工人庞玉花、李惠英、孙世惠,眼泪汪汪地向担任助理审判员的鞠志强诉说了她们被定为“盗窃纱布,破坏抗震救灾”罪被判刑8年的冤屈,并递上了诉状。小鞠认真阅卷,详细询问3人当时的情况,决定查个水落石出,弄清事实真相。他和当时的书记员李道方承担了此案的复查工作。他们多次走访工厂、机关、居委会、医疗卫生单位和市、区有关领导部门,走遍了大半个邯郸市,又来到北京,找当年的负责人了解实情。他们头顶烈日,四处奔波,汽车坏了,骑上自行车走访,先后共走访了50多人次,取证27份,终于弄清了事实真相。按照再审程序,撤销了原判,审结了这起沉冤10余年的案件。庞玉花3人感激涕零,拉着小鞠的手泣不成声。事后,她们专门买了名烟、名酒、毛毯等物,足足装了一大纸箱,托人送到小鞠家中。小鞠分文未取,第二天一早“完璧归赵”。他说:“昭雪冤案是法官的职责。”
要问他为什么办案多、质量高,还得从他的工作态度说起。他身为审判员,兼着会计、司机、法医等职,一天到晚,同志们极少见他安闲过。白天,他送起诉书、下通知、送传票、提审人犯、核查案情、开庭审判、送执行等,忙个不停。晚上他全神贯注地埋头阅卷,聚精会神地学习。一年中,他几乎都是在办公室里过夜的。他办公室的灯光,每晚12点以前没有熄灭过,偶有一次11点半离开,门卫老师傅就会从窗口探出脑袋打趣地说:“小鞠,怎么今天早‘下班’了?”就连除夕、年初一的夜晚,他也是在办公室里阅卷、学习。
法官情
68岁的程老太太,双膝着地跪在了鞠志强面前,她激动地流着热泪说:“到死俺也忘不了丛台区法院。”在场邻居也纷纷投来赞许的目光。
原来,程老太太的老伴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了刑,无儿无女无职业的老人,一下子失去了生活来源。小鞠对老太太十分同情,就在今年春节前,从自家拿上100元钱、25公斤大米送到了老人家里。元宵节时,还买了1公斤元宵送了去。老人深感雪中送炭之温暖,不由跪地谢恩。小鞠说:“罪犯应受处置,对家属也要关心。”
不仅如此,小鞠还注意对犯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名盗窃犯被依法判处13年徒刑后,对小鞠扬言道:“我出来后杀了你!”小鞠没被吓住,反而对他好言相劝:“你偷人家那么多东西,别人要是偷你的,你也会恨不得判人家的徒刑。人家辛辛苦苦攒钱买了台彩电,你偷走了,要是你能不恨?判你不是目的,目的是改造教育你。”一番话入情入理,使他认识到自己做错了,还专门委托其父亲向鞠志强致歉,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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