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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亲友上学 为何让单位掏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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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汇报

  子女、亲友上学 为何让单位掏钱
本报记者 王维香
在我国,随着党和政府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政策的落实,各种学业文凭,尤其是大专学历的文凭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这种情况,有利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然而,在为了取得文凭这一问题上,也有不正之风表现。一些干部动用公款送子女、亲友上学,就是其中的一种。前不久,读者反映山东烟台市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当地到底是怎样清理的,效果如何?为此,记者赴实地作了调查。  
改革开放以来,烟台市的教育事业发展很快。大中专院校招收自费生、委托代培生,给一些高考落榜而又有志求学的青年,以及企事业单位部分在职职工文化素质、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提供了机会。但也有一些行政干部、工厂企业的负责人用公款送自己的高考落榜的子女亲友上学。在这些干部中,有的是利用职权,授意本单位为自己的子女亲友提供学费;有的则让自己影响所及的单位掏钱。一时间,烟台市出现大量公费“自费生”。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用公款供子女亲友上学的干部有440人,占用公款达85.6万元。
烟台市是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的呢?
领导抓 抓领导
烟台市委、市政府把清理用公款送子女亲友上学的问题,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一项具体内容去抓。去年7月,市委、市政府向全市拍发了传真电报,之后又召开了全市各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会议,进一步作了动员部署。全市自上而下建立清理整顿的班子832个,工作人员达4000余人。清理伊始,个别人便放出风来,说什么“又要搞运动、整人啦!”“要取消自费生、代培生啦!”等等。针对这种情况,市委、市政府及时指出,这次清理的重点是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中的“自费生”和自行联系的计划外学生。要求各级领导除了做好一般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外,要身先士卒,限期自报自纠,保证领导班子不出问题;如有隐匿不报,一经发现,从严处理。由于抓得坚决,讲得明白,不到一个月时间,全市12个县区、132个市直单位有这类问题的领导干部都按要求进行了自报。有15人主动退回公款,计2.5万余元。
逐级把关 不走过场
在清理过程中,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的责任制。哪一层出了问题,就追究那一级领导的责任。他们的具体做法:一是由市清理办公室统一印制《申报表》,发至各单位,规定凡是公款支付学费的都要如实申报;二是走访教育、劳动等部门,摸清全市招收自费生和委托代培生的情况;三是组织全市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进行普遍登记,看一看哪些单位为哪些学生出了公款。为了防止不报或漏报,他们把省、市等有关规定向群众公开;把本单位干部自报自查的情况向群众公开。由于责任明确,措施得力,逐级把关,清理工作进展顺利。广大群众也积极支持,有关部门共收到检举信65件次。全市公款上学问题的底数很快摸清,有力地保证了清理工作不走过场。
掌握政策 慎重处理
动用公款供子女亲友上学问题,涉及面广,而且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烟台市委、市政府一方面到有关部门查阅文件,召开各类座谈会进行调查咨询;另一方面,将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问题集中起来,主动到省有关部门请示报告。对政策界限清楚,看准了的问题,一查到底。按照有关规定,一些企事业单位在职的年轻职工,虽因父母、亲友的关系由单位出钱送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培训,但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的,一般不予追究。否则的话,学费由个人负担。烟台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司业务股长的女儿,高中毕业后以“委托代培”的名义,由这位股长所在的公司出1300元供其上电大。该生拿到电大文凭后,却到另外一个单位上班去了,对这种“跳槽”的人,清理中令其退出公款学费。烟台师院一名纪检干部的孩子,1988年高考落榜后,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自费学习,学费3200元,因这笔学费是由市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支付的,所以对他按退款处理。目前,市清理办公室已对198人作了退款处理,其中县处级干部13人,科级干部73人,一般干部职工112人,退款金额31.4万元。
集中清理告一段落后,烟台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这类问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制定一系列政策和规定,约束和制止这方面的问题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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