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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新闻可以收费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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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录制新闻可以收费吗?
某县广播电视局新闻录制组规定,录制新闻与录制广告一样,都是每分钟收费100元。今年4月底,该县召开集资办学表彰大会,新闻录制组录制新闻2分钟收款200元,而发票上却写着广告录制费。请问:这种收费合理吗?
               四川巫溪县教育局
                    刘中华
  刘中华同志:
根据规定,录制广播电视新闻是不收费的。
去年,针对广播电视行业一度出现的不正之风,广播电影电视部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1条规定:“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新闻宣传单位和新闻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新闻宣传,以社会效益为唯一准则,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四化建设服务。新闻报道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保证客观、真实、准确,不准搞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严禁新闻收费。”
同年10月,部长艾知生在广播电影电视部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动员会上再次宣布,广播电视“新闻不收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在向全国播发这个消息时特别强调,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广播电影电视部的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地方各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新闻节目。
但同时要说明,广播电视事业是一项重装备、高成本、高消耗的现代化新兴事业,需要大量的资金。由于国家拨给广播电视部门的经费数额有限,根据我国目前经济条件,还不能向广大群众收缴广播电视的视听费,因此,广播电视部门需要采取播出广告、社会赞助和与有关单位合办节目等方式,增加一部分收入,以弥补事业经费的不足。但这同播放新闻不收费是两回事。这里必须严格划清新闻和广告的界限。电视新闻与电视广告,虽然都具有传播信息的功能,但前者属于宣传报道性质;后者属经营性质。录制播放新闻是无偿的,制作播放广告是有偿的。
你反映某县广播电视局录制新闻时收费,如情况属实,则违反了广播电影电视部的规定。他们在发票上弄虚作假,更是错误的。有关单位应予查究。
             监察部驻广播电影电视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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