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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 重庆深化国营批发企业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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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8-04
第2版(经济)
专栏:

  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
 重庆深化国营批发企业改革
新华社重庆8月4日电 (记者向虎)重庆市在对国营零售商业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之后,最近又决定对国营批发企业进一步实行这项改革。
今年初,重庆市在部分零售企业中实行了“四放开”改革,到6月底,试点企业发展到300家。放开的企业,其销售利润、上交税利、职工收入都普遍好于没有放开的企业。重庆市政府在总结半年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重庆百货、五金、交电站等7家大型批发企业推行这种改革。
重庆批发企业实行“四放开”的主要内容是:经营方面,放宽对经营范围的限制并简化审批手续,允许以批发为主,兼营零售、加工、服务、储运等业务,对跨系统经营重要生产资料的,一般实行逐笔审批或发证经营;价格方面,除国家管理价格外,市管价格品种将减少,其余商品由企业自主定价;用工方面,企业自主招工,企业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分配上,进一步实行工效挂钩办法,增大企业自主权,企业在效益增长前提下,可在年度计划30%以内,经劳动部门批准增加工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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