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阅读
  • 0回复

政务院发布命令 南京市改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直辖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21
第1版()
专栏:

政务院发布命令
南京市改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直辖市
【新华社二十日讯】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遵照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并指定该省人民政府设于南京的决议,特于十二月十七日发出命令,决定原属华东军政委员会直辖之南京市,改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直辖市。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