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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委提出直属高校深化改革意见扩大直属高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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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教委提出直属高校深化改革意见
扩大直属高校办学自主权
推进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本报北京8月22日讯 国家教委在总结直属高校综合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日前提出在直属高校推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直属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若干意见,以推动高校改革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意见提出了校内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要求学校逐步理顺校内的管理体制,在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后勤服务等方面建立不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调整学校队伍结构,实行人员合理分流。通过国家工资制度改革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争取在今后几年内使学校教职工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条件达到或超过当地全民所有制职工的中上水平。强调校内人事、分配、住房、医疗、退休保险制度诸方面改革要统筹考虑,配套实施。自此,国家教委直属高校在九所学校试点的基础上,将全部推开校内管理体制改革。
与此同时,国家教委将努力为学校的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在十六个方面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可根据社会需要调整专业设置,增加调节性本专科招生计划,扩大委培生、自费生比例及招收计划外委培和自费研究生;在工资总额包干的前提下自主决定校内分配办法,并根据有关规定自主使用预算内外经费;有权按规定自主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确定校内机构及人员配备、按程序免副校级以下干部;根据国家教委委托由学校领导代行审批出国留学人员等。
据悉,国家教委正在制定有关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
国家教委有关负责人在此间介绍情况时认为,随着国家经济、政治、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必须与之相适应。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是理顺政府与学校的关系,转换学校内部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确立高校的法人地位。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目的在于改革现行的办学体制,转换运行机制,加速高校的改革步伐,以增强学校的办学活力,使之能主动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推行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是国家教委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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