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丹东建边境经济合作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3
第1版(要闻)
专栏:开放信息

丹东建边境经济合作区
新华社沈阳8月22日电 国务院最近批准丹东市建立边境经济合作区。这是继黑河、绥芬河、珲春、满洲里之后在东北建立的第5个边境经济合作区。它在对外开放格局中拥有沿海、沿边双重优势,既是我国最北端的沿海港口城市,又是国内最大边境城市,与朝鲜半岛隔鸭绿江相望。
国务院同意丹东市在继续实行沿海经济开放区政策的同时,实行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政策。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