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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脱离了买卖婚姻苦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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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我脱离了买卖婚姻苦海
编辑同志:我要以无比兴奋的心情向你报告我脱离苦海、得到婚姻自由的经过。
我叫何清贞,陕西省凤翔县人,现年二十七岁。我在一岁多的时候就死了父母亲,靠叔父母过活。十三岁时,狠心的叔父为了多得钱,硬把我说成“十五岁”卖给侯俊为妻。记得我“结婚”那天,我的心里像火烧一样,眼睛一直流泪。那以后,我便陷入了苦海,过着受气挨打的日子。我因为年纪小,针线活做不好,有一次竟被丈夫打得满身红肿,跑到野外去痛哭。婆婆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抓回家,威胁我说:“以后再到外面去哭,就砸碎你的骨头。”从那时起,我的眼泪就只好往肚里咽。我这样地熬过十多个年头。解放后的一九五○年春天,乡里成立民主妇女联合会,我光荣地当选为代表。后来,村里成立妇女识字班,我又被推为班主任。在共产党的教育、领导下,我进步了。但我的丈夫却和我作起对来:我做的饭,他不吃;我端去的水,他不用;我每次开完会回家,他把门锁上。他对我的虐待比以前更厉害了。同志们告诉我,要不怕一切困难,要说服教育一切落后的人。我一次一次地做了,但是丈夫对我继续打骂。我偷偷摸摸地开会、学习的日子过了近三年,今年九月,丈夫对我的虐待更加厉害。他看见我和男同志说句话,回家后就抓住我的头发打我。我把这情况告诉乡长,乡长对我丈夫教育了好几次,但他仍然执迷不悟。忍无可忍,我就向人民政府请求离婚。人民政府已经判决我离婚了,我娘家的叔父却又跑来抓住我的领子威胁我:“你不能离婚!要离了婚,那咱们……”我坚持斗争,终于离婚了。离婚后,狠心的叔父还在我身上打主意,还企图把我当物件出卖。但由于有了毛主席,有了毛主席的婚姻法,也由于我已经觉悟,我不会再一次堕入苦海了。现在我已经和爱好劳动的张天钰自由结婚。结婚后,我们夫妻感情很好,我们所操心的是如何把生产计划订好,如何使幸福的日子过得更幸福。
我深切知道,使我脱离苦海的救命恩人是共产党、毛主席,是婚姻法。为了报答毛主席,我一定尽力宣传婚姻法,好使那些还在苦痛中的男女,尤其是妇女姐妹,迅速走向幸福。
何清贞述(孙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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