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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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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 针对近一个时期有些地方出现了超越权限,违反国家涉外税收法规的现象,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维护我国涉外税法的统一性、严肃性,不得超越税法规定,自定优惠政策。
《通知》强调我国现行涉外税法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权益,服务于对外开放,尊重国际税收惯例的原则,优惠已经不少,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在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中,关键是要把现行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并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要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上下功夫。要大力加强涉外税收征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遏制偷税漏税。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认真研究扩大对外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需要调整的政策,应逐级报告,由国务院统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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