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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久刚的作废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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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王久刚的作废章
隗?军 黄明松
今年3月,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份刊物上有一篇文章的标题是《王久刚的“作废”章》。文章说:“好一个王久刚,好一枚‘作废’章。它体现了对人民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
1989年,王久刚由助理员走马上任当了沈阳军区某团代理股长。一位机关干部拿了张41元钱买水果的发票要求报销,并再三声明,这是为老团长转业送行时花的。王久刚翻着帐本解释说:“为老团长送行花的钱干部股已经报过了。”这位干部坚持说:“团首长已经签字,不报不是给他们难堪吗?”“那不行。”王久刚把发票退给了这位干部。可没过几天,这张发票从下面一个小单位的帐上报上来了。
类似这样的事还有几起,王久刚每次核对出不符合规定的单据,就当即撕掉。为此,不少人说他做绝了。他也觉得当面撕人家的发票太过火,不撕又有人钻空子。于是,他请示领导后,上街刻了一枚“作废”章,以后遇到不该报销的条子就盖上“作废”二字。
一天,副团长拿一叠出差票据来报销。王久刚一张张核对单据,发现车票中有软卧票,便解释说:“按规定,团职干部不享受睡软卧。”副团长也解释:“票是别人帮助买的,拿来才发现,能让人家退吗?”“那也不行。”王久刚在软卧票上盖了“作废”后,按硬卧票价作了结算。
团自来水工程竣工,一名后勤干部拿着有部门领导和政委签字的白条子来报销冷饮费。王久刚说,财务规定,白条子不能作报销凭据。那位干部知道王久刚的脾气,要把条子取走,王久刚当即盖上“作废”。这位干部把状告到团政委那里。政委觉得王久刚做得对,自己不该在白条子上签字,便表扬了王久刚坚持原则不讲情面的负责精神。
但是,王久刚因给违章条子判“死刑”太多,引来的非议也不少,代理财务股长一代就是3年!王久刚却很坦然。他说,组织把我放在这个位置上,我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以“严”来管好上级拨来的有限经费。
一年后,这个团不但填平了原来的38万元欠款,帐面上还出现了17万元可动经费余额。领导脸上愁容消失了,王久刚头上那个“代”字却抹不掉。为了弄清究竟,师政治部领导率考核组到团里进行民主测评,结果王久刚获得绝大多数人的好评,师团这才作出决定,正式任命王久刚为该团财务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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