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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管理有新发展专家呼吁:通过法规、行政、舆论力量,同乱捕滥猎、倒卖走私珍稀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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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3-02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制管理有新发展
专家呼吁:通过法规、行政、舆论力量,同乱捕滥猎、倒卖走私珍稀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本报讯 记者谢联辉报道:林业部、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日前就《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三周年和3月1日国务院批准发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举行座谈会。专家学者认为,实施条例的颁布,表明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法制管理的轨道上又迈进了一步。他们呼吁社会,要通过法规、行政、舆论的力量,同乱捕滥猎及倒卖走私珍稀动物的丑恶现象作斗争。
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钱燕文指出,我国是世界上野生动物种类最多的国家之一,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野生动物资源锐减。30年中全国濒危物种增加了一倍。他说,50年代乘坐火车望窗外,平均二三根电线杆就能看见一只鸟,现在平均15—25根电线杆才能见到一只鸟,可见鸟类密度已大大降低,值得关注。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著名鸟类学家、学部委员郑作新在阐述保护事业概念时指出:“保护”是第一重要任务,要动员社会各种力量积极抢救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第二,仅仅有“保护”还不够,还要对野生动物加强“保育”,就是在做好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对珍贵的、有用的、有益的物种开展增殖、增产的培育工作,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三个重要任务就是“保全”,要保全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兽类专家张洁研究员说,要把“保护”、“保育”、“保全”工作落实到实处,使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有所进步,有所发展,一是要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理论研究。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很薄弱,栖息环境的面积大小、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与保护野生动物种群的关系,动物种群的数量与物种保护的关系等很多方面还没有搞清楚,需要进一步研究。二是要加强生物多样性的研究。现在国内、国外比较重视大熊猫的研究,其实有许多不被人们注意的物种,经济价值、科研价值并不次于大熊猫,国家有必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步加大保护和研究生物多样性的投资。
北师大教授郑光美、北京自然博物馆研究员许维枢等也在会上发了言。他们认为,野生动物是项宝贵的自然资源,在维护生态环境、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许多事实表明,野生动物保护迫切需要健全有关法制,进一步强化行政管理,加强宣传舆论的监督。林业部副部长、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刘广运在会上呼吁,各部门、各行业行动起来,利用法律、行政、社会舆论等手段,切实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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