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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口”向谁洞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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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4
第2版(经济)
专栏:

“枪口”向谁洞开?
中国技术监督报评论员
“打假军团”刚一迈步,立刻有人脚下使绊,来自湖南的最新消息使人们再次确信,地方保护主义这只“拦路虎”一日不打,假冒伪劣商品一日不绝。
“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干的事,你们是不是也要试一试?”对此质问,株洲县委副书记的回答竟是,“有这个意思!”这是迄今所闻的最“勇敢”的地方保护主义“宣言”。这个地方领导人的思想已“解放”到如此无法无天的地步,却是始料不及的,难怪他们对制售假冒伪劣者的保护那么坦然而理直气壮。究其原因不外有二:一是素质低,对经济发展的认识浅薄、鼠目寸光,抱定假冒伪劣是致富捷径。一般群众这样想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党的干部、一方土地的“父母官”也这样认识。堂堂县、乡党委书记竟把质量监督看作是对经济发展的干扰,让这种素质的人把持着领导岗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参与国际竞争岂不是一句空话?二是某些地方保护主义者与制售假冒伪劣者有幕后交易,拿了人家的好处,自然利用手中之权竭力为人“消灾”。
从某种意义上说,第一种情况更具危险性,因为它常常隐藏在搞活地方经济、脱贫致富等诱人的口号之下,积重难返。大大小小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层层屏障,使得以往所有打假努力效果遁消。正是地方保护主义所具有的合法外衣和官方色彩使有关部门在处理之时难下狠心,难出狠招。从未听说谁因奉行地方保护主义而丢乌纱,倒是因此而晋级受奖的时候更多些,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者也因此有恃无恐。“质量万里行”中揭露出的一些“假冒伪劣专业县”,几年换一个“主攻方向”,便是认准了假冒伪劣这条道儿,这其中地方保护主义可算“功不可没”。
若以上议论不谬,我们只有一条路可走,就是砍“保护伞”与打“妖魔”并举。这正是国务院7月打假“通知”中所强调的,打假重点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支持、包庇、纵容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有人曾几度狠敲法律的后脑勺而安然无恙,这回恐怕是撞到枪口上了!
(原载8月19日《中国技术监督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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