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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好卫士”——记优秀共产党员王福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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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人民好卫士”
——记优秀共产党员王福成
唐建国 程玉建 张海生
河南省博爱县公安局副局长王福成,是一位热心改革的中年男子。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他“人民好卫士”光荣称号;连年被市、县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
1987年7月,从焦作市公安干校毕业的王福成担任了阳庙乡派出所所长。阳庙乡所辖的15个行政村均分散在郑常公路两侧,乡政府所在的马庄村是远近闻名的“乡村小上海”。这里街面繁华,人员复杂,每3个月还有一次万人大庙会。起初,打架斗殴,流氓滋扰时有发生,盗窃农用机具和电力设备的犯罪活动也越来越猖獗。
王福成认为,改变农村的治安状况,还是要走群众路线,强化集体防范意识。于是,“院户联防”的措施应运而生了。院户联防的具体内容是:根据村民居住范围,10家左右为一个联防组。然后由群众推荐出责任心强、威信高、懂法律、善管理的人员担任联防组长;村主要领导牵头,治保主任专抓,进行治安巡逻和值班打更;村干部包片、党员包重点人,巡逻队包重点部位。
一个“联”字就把村民凝集在一起,筑起了坚不可摧的治安防范长城。派出所犹如一个指挥中心,处理乡村有关治安情况的一切信息。一天,北西尚村3名男青年在马庄村附近的野地里,对一名女青年进行流氓猥亵,联防组听到呼救后迅速赶到将犯罪分子当场抓获。从此,这里的治安案件下降了,群众的安全感增加了。
“院户联防”一经实行就在老百姓心里深深扎下了根。1990年6月,焦作市、县、乡、镇在这里联合召开现场会,推广院户联防的经验。
将企业改革的成功经验引入事业单位,引入公安交通部门,这又是王福成的大胆实践。今年4月26日,王福成宣布:博爱县交警队将改革用人用工制度,无论是干部还是合同制交警,一律竞争上岗并实行聘任和聘用制。
王福成报请局党委批准,改革用人用工制度。在机构设置上,将原有的办公、车管、事故、秩序、财务、宣传、后勤等精简合编为三个股室。在用人用工制度上,对干部实行聘任制,对职工实行聘用制,签订期限合同,到期后根据德、勤、绩民主评议,对不称职者随时解聘,对落聘人员限期达标培训,学习期满仍不合格者3个月内自谋职业。
王福成的改革,使过去在交通管理中出现的“逢车就查”转变成“疏导为主”。聘用制聘出了最高出勤率和最低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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