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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天津贯彻《条例》措施得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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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8
第1版(要闻)
专栏:

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
天津贯彻《条例》措施得力
新华社天津8月26日电 (记者刘庆禄)天津市政府在学习、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中,把切实转变职能作为突破口,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以保证把《条例》落在实处。
针对前一时期实施《企业法》中政府部门存在的问题,天津市政府在学习《条例》中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要求:首先要转变观念。各级政府和综合部门要深刻理解政企分开、两权分离的精神实质,改变那种把企业视为政府附属物的旧观念,确立企业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的新观念。其次要精兵简政,把本来属于企业的权利还给企业。第三,要用《条例》规范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按照《条例》中确定的依法对企业实行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的原则,把对企业的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和综合服务。
为了保障《条例》的落实,天津市政府已要求有关部门在10月底以前制定出贯彻《条例》的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对近年来所发文件进行清理,凡有与《企业法》和《条例》相抵触内容的文件,都要进行修改或废止。目前,各委、局已宣布废止一批文件。
天津市政府还决定将134户改革试验企业列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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