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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探索确保国有资产增殖路子海南一批企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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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8
第1版(要闻)
专栏:

深圳探索确保国有资产增殖路子
海南一批企业推进三项制度改革
本报深圳8月26日电 记者王楚报道: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深圳市大胆探索国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增殖的路子,已受到人们普遍关注。仅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930户的统计,总资产已达293.1亿元,净资产(总资产减去总负债)73.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7.8%和23.7%。
1987年7月,深圳在全国率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并把国有资产管理职能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和一般经济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企业的国有资产的管理权交给了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尔后,深圳市逐步向市属国有企业派进了资产代表董事长,积极试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和股份制改造,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新模式的形成;特别是随着董事会制和股份制试点面的扩大,以资产代表为核心,以经营者为主体,以党的领导为保证或以股东代表为监督的新的运行机制正在形成。据对董事会制较健全,运作较正常的14家企业统计,1991年实现利润平均比1990年增长50%,比全市市属企业平均增长率高出25.5个百分点。四年多无重大经营失误和资产流失,决策正确率达80%左右。
深圳建立优胜劣汰机制,推动了国有资产的重组和优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产权转让和企业兼并的进程,对那些长期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利不抵息的企业进行整顿、兼并和产权转让。1990年以来,在市属企业中撤并了近百家公司(门店),还批准了24家企业实行产权转让,转让资产总额为8757万元人民币、709万元港币。
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增殖,深圳注意加强对资产运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新华社海口8月27日电 海南日前确定一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企业,积极推进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及保险制度改革。
这批开展三项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企业,在劳动人事制度方面,将推行企业职工制度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企业所有干部与工人通过订立劳动合同的方式,确定其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改国家职工为企业职工。打破干部与工人的界限,打破固定工、合同工、长期临时工的界限,并可以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流动。今后新进入试点企业的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和聘任制,企业内部实行岗位聘任制。
在工资分配制度方面,试点企业享有工资分配自主权,有权决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和分配形式。
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企业所有职工都要全面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待业保险,还要积极试行补充养老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制度。企业要健全各级社会保障机构。
在劳动计划改革方面,注重落实企业用工自主权。企业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和择优录用原则,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
在职工培训方面,建立考核持证上岗制度,健全企业考核组织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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