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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简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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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2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服务台

国家土地管理局简介
国家土地管理局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负责制订国家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统一管理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统一查处土地权属纠纷,主管全国土地的调查、统计、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制定全国土地调查计划,拟订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地籍档案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制订地籍管理技术规程;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国土规划,组织编制土地资源利用规划、计划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则、计划,并按计划管理程序上报下达,对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管全国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统一审核、征用、划拨建设用地,承办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协助财税部门做好土地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主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的权属管理;负责对土地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和违法行为实施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国土地管理事业发展战略,预测中长期各类用地需求情况,提出深化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并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主管土地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土地管理的对外宣传,组织和指导土地管理干部培训和教育工作。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改革对切实管好土地资产、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国家土地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并组织实施;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和土地登记;进行土地估价和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的审批;起草制订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其中包括对《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解释等。
国家土地管理局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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