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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特区建设创良好治安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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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专论

为特区建设创良好治安环境
胡志华
海南建省办大特区以来,实行以市场调节为主的经济运行机制,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新体制;在税收、进出口贸易、建设项目审批、金融和外汇管理、人员出入境、土地开发等方面,都享有比我国其他经济特区更加优惠的政策。截至1991年9月,在海南登记注册的中外投资企业已达6500多家,实际投入资金合人民币130亿元。最近,国务院批准建立洋浦开发区。因此,特区的建设必将得到迅速发展。
面对海南建设和发展的新情况,海南公安机关面临着更为艰巨的任务。海南要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此,公安机关的干警首先必须全面、深刻地领会和认真贯彻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小平同志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刻发表的重要谈话,总结了1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不仅对加快海南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搞好特区经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们紧紧围绕特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做好公安工作也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从社会治安情况看,海南的重大案件时有发生,团伙犯罪猖獗。因此,必须紧紧抓住保卫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竭尽全力为特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中再次告诫全党打击犯罪手软不得,这对公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在扩大开放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必须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建省4年来,海南破获涉枪案件227宗,抓获持枪犯罪分子452人,收缴军用枪支181支,收缴仿造枪支2000多支。针对这些突出的治安问题,要逐步建立健全与海南地理环境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警民结合、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效快速的社会防范机制,为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为了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还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清除不合格人员,不断从思想上,作风上纯洁队伍。当前,要着重抓好干警中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要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同时,要认真抓好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队伍战斗力,更好地发挥保护、服务的职能。
为适应特区扩大开放的需要,公安机关就要进一步改进出入境管理,方便对外交往。为方便港澳台同胞入出境,要进一步简化审批和办证手续,放宽出境管理范围,使需要出国出境的业务人员出得及时、出得方便。对来琼投资的境外人员和为扩大开放外派人员,优先办理入出境手续。对来琼的建设者,公安机关都要提供安全保护。根据海南“小政府、大社会”和特区特办的原则,通过与有关部门协商,逐步把户口管理转化为人口管理,并逐步实现人口管理的现代化。
公安机关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三资”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就要主动加强与国有大中型企业、“三资”企业的联系,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办理涉及企业法人代表和重要科技人员的案件时,要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经营。此外,还要针对海南特区的流动人口迅速增加的情况,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要做到宽严相济。鉴于目前部分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管理,探索特区公安工作的新路子。  (作者系海南省公安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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