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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山县直机关实行“三定”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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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3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乳山县直机关实行“三定”责任制
本报讯 山东省乳山县委、县政府为从根本上克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职责不清、互相扯皮、效率不高等弊端,同县直66个党政群机关签订了1992年目标承包责任状。
目标承包责任状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奖惩标准均有明确的规定。凡经考核工作实绩达到95至100分的单位,按规定工资总额进行分配。实绩得分在80分以下的部门,其负责人要向县委写出书面报告,县委将视情况确定其半年试用期或劝其自动辞职。签状以后,机关干部普遍感到肩上的担子重了,变压力为动力,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潘跃  马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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