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7阅读
  • 0回复

首都一些企业家指出贯彻《条例》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8-31
第1版(要闻)
专栏:

首都一些企业家指出
贯彻《条例》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
据新华社北京8月30日电(记者周亮)首都一些企业的负责人日前在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举行的座谈会上呼吁:要贯彻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还需要社会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要解决行政干预过多的问题。
与会的企业家结合各自企业的实际情况说,贯彻《条例》首先要解决行政干预过多的问题。
北京开关厂的代表认为,政府职能的转变还需要各地制定更翔实的实施细则来加以规定,现在是采取切实措施减少政府机构及行政人员的时候了。北京制药厂厂长说,当前一些行政机构摇身变为企业集团,并用行政命令手段迫使过去所管辖的企业加入,实际上是变相地行使政府职能,这种现象是与《条例》精神相违背的。
在谈及《条例》所规定的企业若干权力时,与会者认为,应进一步完善外部配套条件,以利于这些权力真正落到实处。北京机床电器厂副厂长成耀科例举劳动用工权说,虽然他们厂是中外合资企业,但要辞退不适合工作的职工还是非常困难,因为职工的承受能力比较弱,厂长有顾虑,怕辞退会导致矛盾激化。他认为,社会应进一步加强职工社会保险和养老金制度,以解厂长、经理的后顾之忧。北京氧气厂副厂长金文强说,《条例》虽然规定企业享有拒绝摊派权,但目前还难以真正做到。现在的摊派都是打着各种名目作为掩护的,企业不出人、不出钱不行,因为哪个菩萨都得罪不起。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会长袁宝华在会上说,《条例》的出台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深层次的改革,其主要精神就是要放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归还这些企业过去被行政机关夺去的权力。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