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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对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年内分期分批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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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05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对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作出部署
年内分期分批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
据新华社北京9月3日电 (记者吴士深)全国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座谈会今天结束,国家计委对推行建设项目业主责任制作出具体部署,1991年和1992年新开工的大中型项目,在年内将分期分批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国家计委副主任芮杏文要求各地各部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克服建设项目“花钱大敞口、投资无底洞、工期马拉松”的老大难问题,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芮杏文说,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体制,也要深化改革。今后要逐步地把一些生产性、经营性行业的投资,转向企业,由企业承担,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政府主要是进行宏观调控和重点建设,即对那些企业无力进行建设的基础设施和某些基础行业进行投资和建设。
据了解,为了加快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更好地实施业主责任制这项改革措施,国家计委准备拟定专门文件,规定政府投资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投资的建设项目,除非经营性项目外,原则上都应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在1991年和1992年171个新开工大中型项目中,除已经实行董事会、管委会的项目外,国家计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地方选择了一批项目尽快实行项目业主责任制。对于目前暂不实行业主责任制的非经营性的建设项目,今后也将创造条件,采取适当方式,实行投资使用者的责任制,努力节约投资,提高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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