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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花大力气学习贯彻《条例》省级机关纷纷转变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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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06
第1版(要闻)
专栏:

山东花大力气学习贯彻《条例》
省级机关纷纷转变职能落实企业自主权
本报济南9月4日电 记者贾建舟报道:省财政厅废止企业税后留利的使用比例,改由企业自主确定;省一轻厅全面放开一轻产品的价格,并把厅直企事业单位除党政一把手外的干部任免、人事调配、机构设置的权力一律下放;省审计局对凡属财税部门检查的财务、税收方面的问题,今后一般不再对企业重复检查;省公安厅为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提出了关于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减轻企业负担等项措施……这是《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颁布后,在山东省出现的崭新气象。
山东省各地把《条例》当作推动企业走向市场、加快经济全面发展的“牛鼻子”,牢牢地抓在手上。《条例》发布后,省委、省政府立即发出通知并召开全省电话会议,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出了具体部署。省委、省政府还成立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并从省直有关部门抽调骨干人员设立了办事机构。接着,省里主要负责人带领省直党政部门负责人分别深入基层和企业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下面急需解决的问题。
目前,山东省政府各职能部门正在遵循“只能前进,不能后退”的原则,抓紧制定与《条例》相配套的政策措施,省贯彻《条例》领导小组也在着手研究起草全省的实施办法。在此基础上,省贯彻《条例》领导小组和省纪检委联合牵头,对省直党政各部门和市地制定的配套措施和贯彻意见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各级权力机关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情况,并组织“媳妇”评“婆婆”,组织部分大中型企业评价部门转变职能,搞好服务的表现。对企业满意的部门通报表扬;对企业意见大的部门通报批评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阻挠《条例》贯彻实施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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