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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出重要意见通过分流人才与调整结构建立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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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07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就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出重要意见
通过分流人才与调整结构
建立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
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国家科委和国家体改委最近制定了《关于分流人才、调整结构,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坚持“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按照努力攀登科技高峰的战略要求,加快步伐、加大力度推进科技系统的人才分流和结构调整。要通过分流和调整,逐步建立起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精干高效、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现代化研究开发体系,提高科学技术的整体水平,增强科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后劲。
分流和调整的重点,是全国县以上独立科研院所,包括各类基础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社会公益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也要进行相应的分流和调整。基本路子是稳定一头,放开一片。即稳定支持基础性研究和基础性技术工作;放开放活技术开发机构;按照政策引导、市场牵引、典型示范、舆论推动的原则,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措施,优化科技系统的组织结构,吸引和推动科技机构、高等院校分流出相当力量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兴办科技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拓与科技进步有关的第三产业。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完成科技系统的结构调整。
对不同层次的科技工作如何进一步深化改革,《意见》提出:
对基础研究工作、高技术研究工作、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项目的科技攻关,国家将提供充分保障和持续稳定的支持。但是要改革传统计划体制,引入竞争机制,打破部门、省市、单位、学科之间的壁垒,加强联合协作。
技术开发型科技机构要面向经济,多渠道分流,走创办科技企业、企业集团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道路,促进科技成果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上更富有经济实效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使数以千计的技术开发机构成为科技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生长点。
社会公益性科技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要立足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逐步构筑成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和服务产业化的新兴第三产业。大多数这类机构要由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实行企业化管理,建立起具有生机和活力的自我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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