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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城区人民法院新干部学习业务效果很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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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27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北京外城区人民法院新干部学习业务效果很好
编辑同志:自“三反”、“五反”运动以后,特别是司法改革运动的调整组织以后,北京市前外城区人民法院(今年十二月开始分为前门、崇文、宣武、南苑四个区人民法院)吸收了一批优秀的新干部。这批新干部的绝大部分是青年,他们都生气勃勃、立场坚定、工作热情很高。但他们缺少工作经验,政策水平也比较低,所以他们不能很快地开展工作。针对这种情况,法院领导方面就从十一月二十二日起至三十日止,组织全体五十九个新干部(占全院干部三分之二),进行了一次突击性的业务学习。学习方法是听大课报告和小组讨论相结合。学习时间为每天下午。老干部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也可以按业务的重点分别参加学习。讲课教员由院长和各庭长担任。学习内容,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分为工商债务(包括劳资、公私关系问题)、婚姻、房屋租赁、刑事四部分。讲课前,各教员先系统地准备,拟出提纲,经过法院的院务会议讨论、补充、修正通过以后,作为正式教案。每次讲后,都由各庭长自己或指定专人辅导各学习小组联系工作进行讨论。讨论结果及时汇报。讨论中所提出的问题,经过法院的院务会议研究后,定期解答。在学习开始前,曾经由负责同志在全院干部会上作了思想动员,号召大家要认真学习。也由于这样的学习合乎工作需要,是新干部们所要求的,所以大家都很重视,学习十分认真。讨论时,大家都能结合实际工作和各自的思想,踊跃发言。
这次学习收获很大。新干部们感到政策水平提高了,工作时,心中初步有了“底”。赵荣平说:“‘五反’后我来法院工作,心里怕得很。处理工商债务案件时,当事人和我扣起政策、条文来,有的我真不明白。有一次急得我几乎掉眼泪。经过这次学习,我解决了好多关于政策、观点方面的问题,也解决了我的思想问题。现在我感觉心里有底了,不怕了。”朱鸿说:“司法改革后我来到法院,每处理案件时,心老扑腾扑腾地跳。经过这次学习,我确实放下了包袱,轻松愉快了。现在我见着当事人时,镇静多了。就如过去处理离婚案件时,对于解放前包办的婚姻不能作为离婚的充足理由这一点,我就不明确,这一次也彻底解决了。”李吉善说:
“经过这次学习后,再到问事处去,遇见问题就能答复上来了。”参加学习的老干部也认为很有收获,他们的工作经验得到了一次比较有系统的整理。这次学习的另一点收获是:现在大家已经普遍对业务学习感到很大的兴趣,学习情绪很高涨。过去有些自以为“差不多了”、“反正已能工作了”的同志,开始虚心起来。过去学习不太努力的,也开始进一步体会到不学习的危险,而表示要努力学习了。另外,这次学习还给大家树立了一个观点——政策法令与理论是分不开的。要钻研业务、搞好工作,必须不断地努力提高自己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水平。大家都认识到,政策法令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在一定时间、地点、条件下的具体化。这对今后的理论学习,起了推动作用。
这次学习,虽然时间很短,而且只是一个开始,但效果确实好。
北京市前门区人民法院通讯组 李 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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