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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案 有错必纠 湖北检察机关纠正一批错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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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2-09-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依法办案 有错必纠
  湖北检察机关纠正一批错案
本报讯 湖北省各级检察机关为经济建设和改革者保驾护航,一年多来纠正经济错案42起,受到社会各界称赞。
湖北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系统服从经济建设大局,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对确属错案,坚决依法纠正,部分错了部分纠正,全部错了全部纠正。他们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章程,强调一定要划清经济犯罪与正常业务交往的界限。
孝感市卧龙粮管所干部万竹清在1986年至1988年和几位职工一起承包,按承包合同规定,他3年上交粮管所114544元,他实交135967元,超额上交21423元。按合同规定,他从赢利中拿出15350元给承包组职工发奖金,个人分得3350元。1989年9月,孝感市检察院根据举报立案侦查,认为万竹清截留利润、集体私分15350元。1990年8月,孝感分院作出撤案的决定,但仍认定他们集体私分。万竹清不服,向湖北省检察院申诉,省院发函责成孝感地、市检察院联合调查此案,最后认定合同以外的超额部分归承包组合法所得。(熊发生 方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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